关于选拔我院优秀学生参加2012年赴台交流学习的通知
时间:2012-04-10 阅读:683次
为加强与台湾相关高校的合作与交流,共享台湾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,开阔我院学生的视野,2011年,我院选派8名同学前往台湾优质技职院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,取得了良好的成效,我院也与台湾相关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。现结合我院实际,启动2012年秋季赴台交流学习的人员选拔工作。现将赴台交流学习的人员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对象:我校10、11级学生。
二、报名条件:品学兼优,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50%之前,且没有不及格课程。各系负责组织报名、推荐,学院根据总体情况择优推荐。
三、学习时间:2012年秋季成行,在台湾相关院校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。
四、学习证明:学习结束后,学生可获得台湾高校颁发的交流学习学分证明。完成学院规定18-20学分的,学院认定该学期学分。
五、对接院校:台湾德明财经科技大学、台湾龙华科技大学、中国科技大学(台湾)
六、相关费用:学费、住宿费、书费等费用不同学校略有差异,参见各院校介绍。往返程机票、入台手续办理等相关费用据实收取。
七、咨询及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4月底。
八、咨询部门:学院外事办公室(兴业行政楼206室)
国际交流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光大教学楼9329)
九、报名方式:学生填写报名申请表,交至辅导员处,系部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汇总排名,签署意见后,纸质稿和电子稿交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。
台湾交流项目宣传宣传展板2012年秋季浙台“两岸交流生”报名表.doc
教务处、外事办公室、国际交流学院
2011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