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商务系学生早晚自修考勤及请假制度
时间:2015-05-13 阅读:2840次
各班级:
为保证国际商务系早晚自修的正常开展,引导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。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国际商务系学生早晚自修考勤及请假制度。
一、早自修考勤原则:7:40-8;30分两次考勤:
1、7:40第一次考勤,考勤不在者按迟到一次处理;
2、8:15第二次考勤,考勤不在者按早退一次处理;
3、两次考勤都不在者按未到一次处理。
二、晚自修考勤原则:6:30(7:00)-8:30(9:00)分三次考勤:
1、6:30(7:00)第一次考勤,考勤不在者按迟到一次处理;
2、第二次抽考时间随机,抽考不在者按未到一次处理;
3、8:15(8:45)左右第三次考勤,考勤不在者按早退一次处理;
4、三次考勤都不在者按未到一次处理
5、冬令时晚自习时间:6:30-8:30(十一放假后到五一放假前)
夏令时晚自习时间:7:00-9:00(五一放假后到十一放假前)
三、考勤评分:分A/B/C/D/E 5个等级:
1、分值:A=+2 B=+1 C=0 D=-1 E=-2;
2、评分标注视班级纪律而定。(考勤时班级里有早餐或者晚餐味道的班级评分为E);
3、班级评分对评选学风示范班起参考作用。
四、对早晚自修迟到、未到、早退的处理原则:
1、三次迟到或早退算一次未到;
2、累计三次未到或者9次迟到或者早退发一张白卡;
3、一张白卡扣除德育分0.5分;
4、一个晚自修算一个学时;
5、累计早晚自习及上课达到15个学时,给予警告处分一次;
6、累计早晚自习及上课达到30个学时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
7、累计早晚自习及上课达到45个学时,给予记过处分。
8、累计早晚自习及上课达到60个学时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。
9、(4、5、6、7、8条处理原则详见学生手册《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五、二十八条)
10、早晚自习的出勤情况将影响各类荣誉的评选。
五、早晚自修请假原则(此原则仅适用于早晚自修)
早晚自修请假,请假单需当天交予国际商务系团总支学生纪检部,存根由本人保存。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交予请假单需事后补假者,请假手续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,三个工作日以后补的请假单将视为无效假单。(请假单放在9307前的意见箱中)
注:
1、早餐不得带入教学楼。
2、二年级早上一二节有课的班级需要上早自修,时间为8:00-8:30,考勤次数为两次,8:00第一次考勤,8:20左右第二次考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