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教职工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2-07-06 阅读:218次
各教职工:
根据省委省政府、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经校疫情防控专班研究,现就做好暑期我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执行离杭报备、离浙审批制度。教职工离杭离浙须提前通过钉钉“请假及离浙申请”完成离杭报备、离浙审批,校园通行证将自离杭离浙之日起关闭。申请校园通行证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、行程码、健康码,其中离浙教职工需提供返校前在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离杭教职工返杭后7天内进校需提供在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在杭满7天后进校则无需提供核酸报告,核验通过后方可恢复校园通行证。
二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各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控区以及有新增本土病例的县(市、区)。教职工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,了解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,合理安排行程。
三、继续坚持钉钉每日健康打卡。继续每日完成钉钉健康打卡,不谎报、瞒报,准确报告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及行程异常情况。
四、加强个人健康防护。暑假期间,教职工应做好自我管理。尽量不到人员集聚或密闭的公共场所,不参加聚集聚会,乘坐公共交通和到人员密集场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。切实落实好“讲卫生、勤洗手、戴口罩、不聚会、用公筷”等个人防护措施。
以上有关政策规定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上级政策再行调整。全体教职工原则上须于8月24日前返回杭州,为开学做好准备。
国际商学院
2022年7月6日